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工新闻 2006-09-13 00:00:00 来源:唐小煜 点击: 收藏本文
一、课程重修的范围
1、未取得学分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必选课程和主选组课程,必须重修。
2、未取得学分的专业限选课程和方向选修课程,可以重修,也可以在限选课程和方向选修课程范围内另选其它课程,但必须达到毕业所需的限选课程最低学分要求。
3、未取得学分的任选课程,可以重修,也可以在任选课程范围内另选其它课程,但必须达到毕业所需的任选课程最低学分要求。
二、课程重修的要求
学生修读重修课程时,要求与正常修读课程完全一样。原则上必须跟班重修,如出现与其它课程或教育实习冲突情况,学生可以向任课老师提出免听申请,经任课老师同意,学生可以全部或部分免予随堂听课,并由学生将任课老师签字后的免听申请表交教务员备案。批准免听的学生,必须参加和完成所重修课程的作业、实验和按时参加考试(包括期中和期末考试)。如不按课程要求完成,任课老师有权根据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相应部分的分数。
三、课程重修办理
凡开设重修相应课程的学期(可查阅排课表),学生都应该办理和进行课程重修。具体办理过程为:
1、以班为单位,在开学第1周周五以前,由各班学习委员组织相关学生报名(报名表格另附),第2周由各班学习委员对本班的报名进行统计和整理,然后再由年级学习委员汇总交给教务员。由教务员负责通知相关课程任课老师,并提供课程重修学生名单。
2、每学期第2周周二以前为重修课程办理时间,未报名的同学被认为是自动放弃相应学期的重修。我院不再单独安排毕业前的课程重修。
四、学校公共课程和外院系开设课程重修
学校公共课程和外院系开设课程的重修,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安排。请需要重修的同学密切关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的通知,并按时报名和上课。特殊情况由学院个案处理。
由于课程重修关系到是否能够顺利毕业,所以希望需要课程重修的同学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参加课程重修。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