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的通知

为适应进入大学城后完全学分制的要求,以及学生对大学学业全过程自我管理的需要,根据学校教务处对各学院所开设课程的重修由学院自己组织和实施的要求,现对我院学生课程重修中的相关问题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如下:

一、课程重修的范围

1、未取得学分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必选课程和主选组课程,必须重修。

2、未取得学分的专业限选课程和方向选修课程,可以重修,也可以在限选课程和方向选修课程范围内另选其它课程,但必须达到毕业所需的限选课程最低学分要求。

3、未取得学分的任选课程,可以重修,也可以在任选课程范围内另选其它课程,但必须达到毕业所需的任选课程最低学分要求。

二、课程重修的要求

学生修读重修课程时,要求与正常修读课程完全一样。原则上必须跟班重修,如出现与其它课程或教育实习冲突情况,学生可以向任课老师提出免听申请,经任课老师同意,学生可以全部或部分免予随堂听课,并由学生将任课老师签字后的免听申请表交教务员备案。批准免听的学生,必须参加和完成所重修课程的作业、实验和按时参加考试(包括期中和期末考试)。如不按课程要求完成,任课老师有权根据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相应部分的分数。

三、课程重修办理

凡开设重修相应课程的学期(可查阅排课表),学生都应该办理和进行课程重修。具体办理过程为:

1、以班为单位,在开学第1周周五以前,由各班学习委员组织相关学生报名(报名表格另附),第2周由各班学习委员对本班的报名进行统计和整理,然后再由年级学习委员汇总交给教务员。由教务员负责通知相关课程任课老师,并提供课程重修学生名单。

2、每学期第2周周二以前为重修课程办理时间,未报名的同学被认为是自动放弃相应学期的重修。我院不再单独安排毕业前的课程重修。

四、学校公共课程和外院系开设课程重修

学校公共课程和外院系开设课程的重修,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安排。请需要重修的同学密切关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的通知,并按时报名和上课。特殊情况由学院个案处理。

由于课程重修关系到是否能够顺利毕业,所以希望需要课程重修的同学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参加课程重修。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