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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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纪委监察处[2008-06-10]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丰硕成果和经验,探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轨迹,进—步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向前发展,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省纪委决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此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纪念奖若干名。获奖文章将在《党风》杂志刊载,同时结集出版。

   根据省纪委《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粤纪办发〔2008〕16号)和省教育纪工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200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的活动安排,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文章体裁:以报告文学、通讯特写、亲历纪实或散文随笔为主。记叙亲历的我省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某—有影响的事件;叙写在纪检监察战线上难忘的工作生活经历或所见所闻所感;反映我省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面貌新成就。

  2、文章应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来稿须是原创,不得抄袭、转摘。

  4、文章字数:报告文学掌握在4000字以内,其他文章1500字左右。

 二、征文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尤其欢迎离退休的老领导、老同志亲自撰文。

 三、参加办法

  1、征文截止时间。参加征文活动的师生员工,请于2008年10月30日前提交征文稿,将稿件书面版送交校纪委办(石牌校区行政楼4楼41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hs802@scnu.edu.com,联系电话:85211016。校纪委、监察处对提交文稿者发给纪念品。

  2、组织评选。本次征文将由评委会评出若干优秀作品,并分别给予奖励和颁发证书。优秀稿件将分别报送省教育纪工委和省纪委,参加评奖活动,并刊登在《华南师大报》上。获奖作品将推荐给《中国监察》刊物发表。

 四、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认真组织,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与。

                                            

拟稿人:朱博群 负责人:冯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