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08-10-22 00:00:00 来源:郑华 点击: 收藏本文
转发教务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综设实验项目以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 |
[教务处 2008-10-20] |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加强实验教学内涵建设,强化实验教学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请各院系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对本学院(系)已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见附件一),第一、第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见附件二)以及第一、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见附件三)进行工作检查。教务处在各院系自查的基础上,对上述内容开展阶段性工作检查。为做好该项工作,请各院系于10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填写一份调查表(见附件四),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每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需填写一份调查表(见附件五),每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需提供两份2007—2008学年实验报告复印件以及2007—2008学年实验项目所属课程的课表复印件。
3、每个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需填写一份调查表(见附件六),并提供研究过程的记录材料。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检查材料,并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内容,请到教务处网页——文档下载——《关于开展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综设实验项目以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下载。
教 务 处
2008年10月20日
附件一:华南师范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览表
附件二:第一、第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览表
附件三:第一、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一览表
附件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情况调查表
附件五: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调查表
附件六: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