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按季度填报物资采购需求的通知

          关于按季度填报物资采购需求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9年第1季度物资采购工作,请学校各二级单位、各部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物资采购需求单,同时打印一份纸质文档,由经费项目负责人签章,报经费主管部门审批签字同意后,到校财务处办理 “华南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经费转账单”, 于12月25日前将采购需求单和办妥的“华南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经费转账单”第二联同时报送资产管理处计划管理科(拟购设备单价超10万元(含10万元)的大型 、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同时报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管理处汇总报送省教育厅教育采购办和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并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季度计划是执行计划,上报批准后原则上不再作变更,供应科将按批复计划分类分包组织采购。
       请各单位设备负责人认真组织收集本单位、本季度物资采购需求单,统一报送资产处计划管理科。填报时间:12月5日-12月2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