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08-12-31 00:00:00 来源:郑华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科研主管和科研秘书认真阅读国家基金委《通告》、《2009年度项目指南》和“2009国家基金申报注意事项PPT”(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内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1. 2009年1月15日前: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广东省联合基金项目先提交1份《申请书》初稿到科技处,科技处邀请专家评阅后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
2. 2009年2月25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统一收集本单位其他项目申请书初稿1份(无需签字盖章)和申请书电子稿,集中报送科技处。
3. 2009年2月26号——3月5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项目查重,并邀请各学科相关专家对初稿进行集中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5日前反馈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负责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4. 2009年3月12日前:申请人根据校内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统一收集《申请书》定稿和电子文档,并向科技处报送。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www.nsfc.gov.cn下载中心)。2009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9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项目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09xmzn/index.htm
三、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申请书》(均为原件,有特殊说明的项目除外)和电子文档。
1.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广东省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申请书》2份。
2.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书》3份。
四、关于各项目的申请类别及相关要求,请申请人认真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的“基金指南”和《2009度项目指南》。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在报送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1. 国家基金委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日期截止至3月20日,请各位老师务必抓紧时间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以便预留后期修改与调整。
2. 为避免人员重项,请各单位务必保证于3月3日前将所有申请书电子文档上报,科技处将申请项目人员库上传基金委查重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单位(查重的电子申请书内容可以暂不全,但是人员必须齐全)。
3. 如提交的申请书初稿勿需校内专家进行评审,请申请者在提交的时候加以说明,科技处将只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项目查重等工作。
4. 申请人需防止超项。(“限项规定”请参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基金指南 ---- 申请指南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与受理 )
5. 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版本号需保持完全一致。
6. 面上项目《申请书》的研究年限均为2010.1.1—2012.12.31。
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年龄在受理申请当年的1月1日须未满35周岁,且从未获过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体。
8. 合作单位盖章: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就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9. 中级职称又没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申报项目必须附上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在职博士生申报项目必须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报的证明材料。
10. 各学部的项目经费支持力度有所不同,各申请人可参考2008度各学部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力度:数理科学部34万、化学科学部32万、生命科学部30万、地球科学部44万、工程与材料科学部35万、信息科学部30万、管理科学部23万。2009年度面上项目将继续控制资助规模,平均资助强度基本与2008年持平。
11. 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2009国家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PPT”
六、联系人:蒋林浩(13828436347、85211103、短号666347、jianglh@scnu.edu.cn)
徐志广(85211105 chemsci@scnu.edu.cn)
科 技 处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