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 于 放 寒 假 的 通 知

关 于 放 寒 假 的 通 知

根据我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寒假从2009年1 月18日起至 2月 21日止,共5 周。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党政干部、医生、护士、教学辅助人员及机关(包括院系)工勤人员休息4周(含春节7天);图书馆工作人员、公司、后勤工人、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工人的休息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的休息天数,作出适当的安排。

二、学校党政机关、图书馆、校医院、后勤各服务中心、公司、工厂及不能停工或生产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坚持工作和生产,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流休息,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春节期间放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请需要值班的单位照常轮流值班。

三、2月28日至3月1日为2008至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各课程缓考时间,请各院系于1月15日前安排好缓考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缓考学生依时回校参加考试。

四、2月20日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院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请各院系在华师主页上的“数字华师→应用系统→学费查询系统”查询学生交费情况,对本学年已交清学宿费的同学予以办理注册手续,未交费者不予注册。

五、寒假期间,机关、院系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公司、工厂、后勤各服务中心等生产、服务单位的工作时间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

六、2月23日正式上课、上班。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旅途和假期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安全、文明、健康地度过假期。

八、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假期有关工作,并于1月8日前将假期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表报校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hsxb19@scnu.edu.cn,联系电话:85211547,联系人:吕美荣),以供假期工作联系。
九、为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寒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校办将不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需办理各种公文、出具证明和介绍信、补发或换发工作证和学生证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1月16日(含16日)前来办理。印章室将于2月20日起恢复办公,在正式上班前按照值班时间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