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09-01-12 00:00:00 来源:张建锋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校内通知
(注意: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最迟于2月18日前报给周卫星老师)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校内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为限额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学校申报受理时间将申报书及其附件报学校科技处。
二、项目申请条件及有关限项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原则上只能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
(三)已承担的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并申请成果登记。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为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的承担单位,指我校二级学院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一律取消在本年度立项资格。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及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征集的项目主要包括: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 2个计划类别,具体要求可见附件1、2。
另外,2009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安装包(科技支撑计划)、2009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安装包(应用基础研究)见网页:http://www.gzkj.gov.cn/noticeboard/newsDetail.jsp?infoId=103192的附件3和4。
四、材料上交要求
(一)上交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的《申报书》及申报材料附件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标注,申报单位公章全部要求原件。
2、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与纸质申报书内容一致的“申报书”电子文档(含可行性报告电子文档)报送我处计划科。
(二)上交时间:3月23日送交科技处科技计划科。
联系人:刘志敏 85211105 hs812@scnu.edu.cn
科技处
2009年1月9日
单位 |
200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制数 |
其中应用基础项目申报限制数 |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限制数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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