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09-06-17 00:00:00 来源:郑华 点击: 收藏本文
211经费和量子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经费使用补充规定
(建议稿)
(这是建议稿,有何意见和建议请老师们在2009年6月24日前发电子邮件给朱诗亮:shilzhu@yahoo.com.cn)
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对211经费和量子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的部分经费使用制定如下规则:
A) 211会议曾确定了5个研究平台:量子信息实验平台,现代光学实验平台,热电材料和热二极管制备平台,等离子体技术与应用,理论物理学科建设。这5个平台使用211经费前必须是主要成员(某人属几个平台时只计参加的最主要平台)最少发表过一篇以第一单位署名了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SCI论文或2009年后有专利。如果在2010年6月30号前不满足此条件,该立项项目自动被取消,经费重新讨论分配.
量子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的立项计划仍按上5平台使用. 使用前要满足的是:这5个平台使用前要发表第二篇以第一单位署名了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SCI论文或2009年后有第二项专利(论文+专利有第二项即可)。如果在2010年6月30号前不满足此条件,该立项项目自动被取消,经费重新讨论分配.
B) 211会议曾讨论过211经费的下列用途:
1) 建议2011年前选派5-10名年轻教师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每人3-6个月,每人次经费<10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经费<2万)。
申请此项经费的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为: 最少发表过一篇以第一单位署名了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SCI论文,且SCI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2.0或2009年后有专利。
原则上一人只能一次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一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但有论文以第一单位署名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发表在Phys.Rev.Lett.或SCI影响因子大于7的论文每篇可另外去一次.
2 建议2011年前选派5-10名年轻教师去国内主要研究单位进行学术交流,每人3-6个月,经费<5万。
申请此项经费的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为: 最少发表过一篇以第一单位署名了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SCI论文或2009年后有专利。
原则上只能去一次;但有论文以第一单位署名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发表在Phys.Rev.Lett.或SCI影响因子大于7的论文每篇可另外申请一次.
3 奖励06-08年20万;09,10,11年每年20万;
此项奖励中论文部分,2009年6月22日后(含该日)发表的论文只计至少署名了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论文
C) 以前制定的涉及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的奖励(论文)部分只发给有正确实验室署名(署名规则见下《通知》)的论文作者。
D)本《规定》中涉及211经费的解释权归学院211领导小组;涉及量子信息技术实验室经费的解释权归实验室正副主任。
关于署名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3-26 11:47:29:)
因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已批,为今后的发展考虑,希望物电学院的同事能在论文署名时署该重点实验室.从2009年起每年将对正确署名的论文等研究成果进行奖励,初步计划是用学校给的运行经费的一半给予奖励(按科研经费管理),具体规则将在稍后制定,希望大家支持. 以下是建议的署名方式:
1)如是凝聚态物理研究所的成员,建议的英文署名方式是: 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CMP and SPTE,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China 说明: ICMP: Institute of Condensed Matter Physics; SPTE: School of Physics and Tele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2)如是唐志列、陈俊芳或其他教授领衔的研究所,建议在1)中把ICMP换成各自的研究所简写就行.
3) 非校管研究所成员,建议用 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chool of Physics and Tele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China
4) 中文署名为:广东省高等学校量子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华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广州 510006 或并列署名为两个单位(1) 广东省高等学校量子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06 (2)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广州 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