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09-09-25 00:00:00 来源:郑华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相关老师:
学校准备补发住房货币补贴,请2008年12月前职务职称发生变动,且符合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并已提交住房货币补贴申请的教职工,在网上自行下载《华南师范大学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变动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写后并附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10月12日前交到学校房改办(校部办公大楼216室 电话85214186)。
学校通知如下,我院符合条件教工名单及申请表见附件。
物电学院办公室
学校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华师办执[2009]77号《校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通知》)的决定,学校准备补发因财政原因一直未能到帐的住房货币补贴、2008年12月前因职务职称变动而未发的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差额及2008年1月至今停发的住房货币补贴额,为做好我校住房货币补贴的发放工作,请符合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并已提交住房货币补贴申请的教职工,在网上自行下载《华南师范大学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变动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写后并附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10月12日前交到学校房改办(校部办公大楼216室 电话85214186)。 另外,在职期间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并已通过审核,已于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职工请补交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为方便各单位及教职工本人查询,以下附上已提交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并已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的教职工名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 特此通知。 房 改 办 2009年9月24日 附件一:《华南师范大学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变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