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09-11-24 00:00:00 来源:郑华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
接房改办通知(如下附件),请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即符合住房货币补贴领取条件)的教职工认真填写《中央、省直驻穗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广州市限价房需求和购房意向调查表》(见附件二),并于2009年11月26日(周四)之前一定交到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附件:
各院系、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建设厅的函件要求(见附件一),请组织贵单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即符合住房货币补贴领取条件)的教职工认真填写《中央、省直驻穗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广州市限价房需求和购房意向调查表》(见附件二),并于2009年11月26日之前收齐集中交到校房改办(校部办公大楼216室,电话:85214186),以便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省建设厅。
特此通知。
房改办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