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学位办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随着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个别专业出现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设置不足的现象;此外,今年我校新增了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急需增列导师以开展有关研究生的指导工作。鉴于以上情况,为缓和硕士生指导工作的压力、适应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学校决定酌量开展新增硕士生导师(含专业学位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仍按现有的各类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已有条例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该细则需要报校学位办备案。
鉴于个别专业学位未制定本专业导师遴选条例和表格,为了做好此次遴选工作,请以上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导师遴选表格和条例为模板、根据本专业学位的特色,修改制定本专业学位导师的遴选条例及有关表格,并在2009年12月18日前报校学位办(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份)。
二、此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程序如下: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导师申请者名单需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未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单位,须由申请人本人向申请专业所属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
遴选工作中,各分委员会需要对本单位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总量、学生规模作考察论证,研究本单位硕士导师岗位的需求,根据需求设岗,按岗位增列,使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能科学、有效地稳步开展。
三、各类遴选表格的科研成果计算时间特定解释为:近五年,指的是2005.1~2009.12;近三年,指的是2007.1~2009.12。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在2009年12月21日前将遴选材料报到校学位办,材料的类别及报送要求请见附件,所有遴选表格可到我办网站上下载,下载途径:校主页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处——学位办——表格下载区——导师遴选表格——“2009年新增硕士生研究生导师遴选表格”。
为了确保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准确,请各分委员在提交遴选表格同时,提交一份本单位此次拟新增导师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的批文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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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陈瑜 审核人:肖鹏 关闭页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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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为使学院导师遴选工作能按时完成,请有意申报导师资格的老师最迟于12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潘达儒老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