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学生医保相关政策汇总

各院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华师在读全日制学生包括大中专学生已经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南海学院因情况特殊将于2010年9月纳入)。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将于4月25日开始行。 学生医保是一件新生事物,目前老师们和学生们都对将要实行的医保政策很关心,校医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整理汇总了以下资料,请各学院帮助宣传,以保证学生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学生参保后就诊须知
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3、 学生医保卡使用说明
4、 住院报销须知
5、 学生医保政策与问题讲座PPT
6、 华南师范大学致学生及家长的公开信
7、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8、 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9、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