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老师:
校人事处“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见下面附件,请有意向的老师于12月16日前将填好的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将今年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者填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于12月20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2、已经提交了2011年华师留学基金资助申请表的人员,仍然可以申请此项资助,但只录取其中一项。
申请人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之后:
1、必须于2011年9月前具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建议于2011年上学期参加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班),并获得外方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2、于2011年9月20日-9月30日在网上报名,并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于2011年10月将材料报送基金委审批。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平功波,电话:85211059。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