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粤教高〔2009〕76号《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的实施力度,定于2011年4月启动第五批校级和第二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拟在校级项目中产生。请各院系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突出创新性、探索性、协作性和学科性,充分体现“兴趣驱动、自主选题设计、注重过程”的原则。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以09或10级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为主体,团队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没有参与在研的学生课外科研课题项目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且本次申报仅限参与一个项目。
3.综合班申报项目的要求与普通本科生相同,归属托管学院申报。
4.指导老师需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本次申请指导项目仅限一项,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如近两年指导的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或延缓的教师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5.项目起始时间为2011年5月,研究时间不超过3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半年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6.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各院系推荐名额见附表。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为4月6日-4月30日。各院系组织符合要求的师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
2. 院系评审时间为5月1日-5月15日。各院系根据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做好评审工作,并按评审情况排序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3.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16日-5月22日。各院根据评审结果,填写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连同各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以上三种材料均为原件),报送教务处实验科(校本部行政楼208室),并将电子版发至
shy@scnu.edu.cn 。联系电话:85216830,祝老师、周老师。
4.为保证学校的推荐评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凡上报材料不符要求、个人提交或逾期提交,均不受理。
附件1-3不随文印发,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
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О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