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12-01-03 00:00:00 来源:bgs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已经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负责人(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自行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相应表格,有关格式、撰写说明及纸质附件材料的提供请严格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进行填报。
二、凡涉及到财务盖章等事宜,请各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进行核查,并盖章。《结题报告》中的经费统计必须如实按照实际项目经费支出填写;如经费支出与预算开支有相差较大时,需加以说明。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中的“预算经费”应填写《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调整经费”如若无调整,则为0;“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调整经费”;“经费支出”为项目实际经费支出,请作一般说明。
三、报送项目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四、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布《结题报告》,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结题报告除上述要求外,必须在线填报。
六、纸质文件提交要求:《结题报告》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与其一同装订,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提交至科技处计划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
七、报送截止日期: 2012年2月21日(星期二)
八、联系人:刘晓艳(13539891502、85211105、kyc13@scnu.edu.cn)
张来策(13286870783、85211103、kyc10@scnu.edu.cn)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