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12-09-11 00:00:00 来源:bgs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科基办字【2012】7号文件的内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开始进行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工作并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
(二)申请人当年7月1日未满35周岁;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省内两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人、总负责人;
(四)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五)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二、申报领域
2012年拟重点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本年度资助15人左右,资助经费额100万元/人。研究期限为四年(研究起止年月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三、申报工作流程
1.9月21日前: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dsf.gdstc.gov.cn/)。各申报人首先需从所在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获取网上申报系统的帐号和密码,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详细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1。
2.9月24日至9月28日:省基金办将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3.9月24日后(理论值时间点):请各申请人开始下载打印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的申报书。
四、书面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10月10日上午11:00前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本学院签名完整的《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证明书面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原件,《申请书》与附件一同装订)至科技处科技计划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
2.相关附件书面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⑴省内两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表、申请人学术品行证明(原件)(附件2)。
⑵ 申报人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⑶论著复印件(含刊物首页、目录、正文首页),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级及其它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结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奖励证书扫描文件;专利证明材料。
⑷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表的填写:
⑴劳务费:不得超过预算总经费的15%,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⑵管理费:按照省基金资助金额的5%预算,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一万元。
⑶仪器设备购置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3。
⑷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开支不包括国际合作交流经费。
⑸其他部分请严格参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编写。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本类型项目。
3.在站博士后申请本项目时,需提供依托单位书面承诺函。如有意申请,详细情况请与科技处直接联系。
4.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请各位老师和科研秘书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5.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来策 85211103、13286870783、kyc10@scnu.edu.cn
刘晓艳 85211105、13539891502、kyc13@scnu.edu.cn
科技处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