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转发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及用品、公务车辆维修与保险政府采购协议事项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至2014年度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及用品、公务车辆维修与保险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至2014年度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及用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13〕1号)、《关于2013至2014年度省直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与保险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13〕2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最新动态”和“政策法规”栏目查看上述两份通知(网址http://www.gdgpo.gov.cn/),并告知所在单位教职工:

1、协议采购汽车、印刷服务、办公设备及耗材,必须通过登录全省统一的省财政厅的“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行订购、议价或竞价反拍(网址http://www.gdgpo.gov.cn或http://www.gdgpo.com(网站右侧“协议订购”登录用户名:scnu-1001,密码:123456)。

2、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与保险执行政府采购,不须登录“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行,用户只须直接向协议供货商采购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即可。

3、对于不按政府采购规范执行采购的行为,学校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支付、结算、报账手续,请各单位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

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2013至2014年度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及用品、公务车辆维修与保险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粤教装备办函〔2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