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政 2013-11-08 00:00:00 来源:bgs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
“关于做好2014年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如下,请感兴趣的老师留意,并请需要申请的老师填好申请表及准备好相关资料,于11月15日前交给办公室,如有疑问,可咨询郑华老师。
学院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留学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网上报名时间变更为:2014年1月5日至1月15日,届时请访问: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我校的受理工作截止于1月10日,过期不候。申请者请准备:
1、基金委所要求的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填的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现场审核后交还申请人);
3、《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8)。
已经获得“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资格或者“学校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资助资格的老师,仍可以提出申请。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访问学者:20名。
申请者除需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4)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外,还需要参照以下几条:
1、具有副教授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提出申请时来华师工作已满2年;
3、曾经接受过华师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4、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或者尚未拿到邀请函的申请人,也可以申报,但必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批:2014年4月6日至4月20日,第二批:201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之前达到要求。
5、申请人的在研课题、研修计划与邀请函的方向具有紧密的联系。在网上报名之前,申请人必须提供正在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或者正在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的证明,提交与在研课题一致的研修计划和邀请函。
申请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6)一式二份,附件材料1份,单独装订,于11月25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评审,确定候选人员,再报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三、“学校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原“华南师范大学留学基金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30名。
申请者参照《2014年学校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选派办法》(附件5)提出申请。
申请者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6)一式二份,附件材料1份,单独装订,于11月25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平功波,电话:85211059。
附:相关链接:
3.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5.2014年学校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选派办法
7.《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
8.《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