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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基层司法的转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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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受聘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并作学术讲座
[法学院 2013-12-23]
        12月19日下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合作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签约仪式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法院办公室、政工科干部,我校教务处副处长罗一帆、法学院党政班子以及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仪式和学术讲座。
        签约仪式上,江乐忠介绍了法学院与东莞法院合作交流的基本情况,陈斯和王涛分别代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和法学院共同签署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协议。陈斯现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级法官,法学博士,中山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暨南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至今已经发表各类文章100余篇。2012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聘任仪式中,江乐忠为陈斯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罗一帆对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给予我校实践人才培养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
        仪式结束后,陈斯应邀作题为《基层司法的转型与发展》的学术讲座。讲座中,陈斯用严谨的学术风格、鲜活的司法案例和详实的数据,围绕我国司法的基本情况、传统司法存在的弊端与影响、司法转型的发展与方向进行了阐述,并介绍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讲座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性强,深受师生们欢迎。晚上,陈斯还观摩了法学院承办的首届研究生模拟法庭竞赛活动,对活动进行评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