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物电学院关于2011级本科生的学业提醒

 

各位同学:

距离2011级本科生毕业已经只剩下不到4个月的时间,为使年级同学顺利毕业,获得学位,现就学业情况通知如下,请每位同学务必确认清楚并遵照执行。

1.  所有2011级同学毕业离校前的身份仍是在校学生,必须严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因故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因离校参加面试、招考、实习等其他活动而影响学业导致不能按时毕业,进而影响就业的责任自负。

2.  顺利就业的前提是如期毕业。大四第二学期的毕业论文请大家充分重视并做好与指导教师的沟通和论文撰写工作。本学期3周周五之前必须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见面沟通,逾期将在学院网站给予通报批评,由此影响毕业论文通过者,责任自负。毕业论文答辩为第11周,其中510日为论文截止提交时间,逾期责任自负。

3.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规定,“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凡德、智、体等全面鉴定合格,修完注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考核成绩合格,获得注册专业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注册专业毕业证书”。请所有同学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自行进行学分核对(可参考上学期教务员下发的学分核对表格),若有疑问者请于320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用EXCEL表格形式反映给年级学委,由年级学委与学院教务员对接相关工作。

4.仍有科目需重修的同学,除核对学分之外,个人必须在324之前亲自至辅导员蔡老师办公室上交一份纸质版的重修情况说明书(见附件1模板),个人签名处需在现场亲笔签名。同时密切留意学院相关重修通知,错过考试由学生本人负责。因学分问题不能如期毕业者,可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的《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章到第十一章,与家长协商确定是否延长学籍或结业,于531日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物电学院2011级年级委员会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