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兼职班主任的通知

 

 

为加强2015级新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经研究,决定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兼职班主任,本次招聘采用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查、聘用的方式: 

1.招聘对象:全日制的在读研究生或本科三、四年级中的优秀学生干部

要求条件如下:

A.德才兼备;

B.学习成绩优良,没有重修科目;

C.研究生要求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本科生理科要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文科在3.0以上;

D.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E.曾担任校、院学生会、团委部长(含副部长)或年级级长、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

F.党员优先考虑。

G.本院学生优先推荐,也可以跨学院选拔和推荐。

2.兼职班主任的配置原则上按80—100人设1名的标准进行配置,学院按照核定人数推荐候选人(具体人数见附件一),学生工作部(处)最终确定人选。

  3.学院在选拔人选的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公布招聘事项——个人申请报名——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4.请如实填写学生兼职班主任申报表中的各个栏目内容,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一栏须由教务员亲自填写并签字,最后由副书记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所在校区思想教育科。

5.招聘与审批的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报名材料时间:512日(周二)下午5点前发送电子版到1193792720@qq.com,纸质版请于513日上午10点前送至理6-409室蔡老师;

 (2)学院推荐与报送材料时间:526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

 (3)学生工作部(处)资料审查时间:527日至529日;

  (4)公示时间:61日至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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