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 2016-05-18 00:00:00 来源:杨淼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最低分数线:
教育学(含教育技术学):
外国语成绩55分、专业课成绩60分、三科总成绩200分。
理学:外国语成绩50分、专业课成绩60分、三科总成绩180分。
工学:外国语成绩50分、专业课成绩60分、三科总成绩180分。
2.复试时间:2016年5月20日-5月24日
课程与教学论:5月20日上午9:00 石牌校区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5月20日下午 15:30 大学城校区 理7-325
光学:5月24日上午8:30 大学城校区 理6-405
3.复试地点:复试前一个工作日以电话通知考生为准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招生2人
物理学一级学科和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共招生4人
硕博连读人数:物理学一级学科已招收3人。
三、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专业 |
初试成绩 |
1 |
艾 静 |
105746110140628 |
课程与教学论 |
208 |
2 |
袁 涛 |
105746110140631 |
光学 |
216 |
3 |
刘伟慈 |
105746110140630 |
光学 |
201 |
4 |
许毅钦 |
105746110140632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236 |
四、注意事项:
1.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回执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验证的原件和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硕士学位获得方式为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3)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6) 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材料(1)(2)验证完后归还考生,材料(3)(4)(5)(6)验证时需提交复印件。
3. 复试时,请领取《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评定表》,核对无误后签名交回。
4.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39310372 杨老师。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020-39310372
网址:http://physics.scnu.edu.cn/Default.aspx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2.招生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