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招聘信息 2018-05-24 00:00:00 来源:张建锋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规范人才引进流程、提高人才引进效率、保障人才引进质量,根据学校人事处制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流程》等文件精神,结合物电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包括: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杰出人才、顶尖人才(院士或国际顶尖奖项获得者)。
高层次人才应按以下流程引进。
一、初步遴选
1、材料收集:由学院教师推荐或通过人事处自荐的人才,其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和整理。
2、材料遴选:办公室主任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分别发送给以下人员审核:(1)各系/所/中心行政负责人;(2)各学科方向(二级学科)负责人;(3)学院学术委员会相关委员;(4)相关系/所/中心党支部书记或骨干教师;(5)学院党政领导。
3、意见反馈:(1)、(2)、(3)类人员须填写《物电学院人才引进评议表》,按要求反馈意见,必要时(4)、(5)类人员也须填写《物电学院人才引进评议表》,按要求反馈意见。每位应聘者至少有3位专家的意见反馈。
4、沟通协调:当(1)、(2)、(3)人员对青年拔尖以上人才遴选有意见分歧时,学院领导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基层考察
1、学术报告:学院应为通过初步遴选的人才组织一场学术报告会,主题、内容自定,时间为1小时左右。学院领导、相关系/所/中心全体教师及该学科方向的研究生共同参与人才的学术报告,并与人才进行提问和讨论等互动,考察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2、民主评议:系/所/中心行政负责人或学科方向(二级学科)负责人应组织参与学术报告的老师们进行讨论,对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议,并提出引进意见。
3、面谈考察:学院领导、系/所/中心行政负责人或学科方向(二级学科)负责人应与人才进行面谈,对人才的道德素质、思想表现、教学科研能力、工作成果等进行综合考察。
三、学院意见
1、会议研究:人才引进属于学院“三重一大”事项,根据学校规定,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专题介绍:系/所/中心负责人或学科方向负责人应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介绍人才的原因和必要性,并提出聘期工作任务和薪酬待遇建议。
3、会议决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应根据人才的道德素质、思想表现、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等实际情况和学院学科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意见。
四、通讯评议
1、材料完善:对于《华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华师〔2015〕139 号)第二章中明确规定需要通讯评议的人才,学院办公室主任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意见,通知人才按学校人事处的要求填写(或完善)《华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材料审核:各系/所/中心行政负责人或各学科方向(二级学科)负责人、学院办公室主任应认真审核应聘者的材料并签名确认,经党政一把手签名后再提交给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办公室主任应及时了解通讯评议结果并反馈学院领导。聘期工作目标任务由院长负责把关。
3、绿色通道:为了提高人才引进效率,对于特别拔尖的人才,经领军人才以上的专家推荐和院长、书记同意,可以一边进行通讯评议一边走学院流程。
五、会议评议
1、专家评议:由学校人事处成立校内专家组,对人才进行会议评议,校内专家组由联系学院的校领导、学校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科委员、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学院党政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组成。校内专家组在听取人才的情况介绍后,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对其综合素质和能力作出整体评价,提出引进建议和层次建议
2、介绍内容:一般采用PPT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果、未来工作设想和计划、聘期工作目标、申请待遇和条件等,时间约30分钟左右。
3、注意事项:
(1)评议会的总协调工作由书记负责;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由秘书通知;
(3)参会的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3人,由院长负责联系落实;
(4)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填写《引进高层次人才校内专家评议会议程》,于评议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提交到人事处高层办,协调好开会时间并做好会务工作。
(5)学院应邀请人才来学校介绍个人情况,如果人才在国外或因工作繁忙无法抽空前来学校介绍,可以通过视频的方式进行介绍;
(6)如果人才在国外或因工作繁忙,只能到学校一次,可以把专家评议环节和学术报告环节结合起来,即:前半段时间进行学术报告,后半段进行专家评议。
温馨提示:
(1)申请安排配偶工作的人才,另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家属工作安排审批表》,提供配偶的简历(详细列明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考虑到人才大多在外地,办公室主任提前通知人才来校参加校内专家评议时,将《华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入职材料清单中要求的各种证件、证书、文件的原件一同带来供人事处高层办审核。
(3)安排人才一并体检。
(4)会议结束商谈协议条款,涉及聘期任务问题,人才直接与学院协商,由各系/所/中心行政负责人或各学科方向(二级学科)负责人和院长负责,涉及待遇问题,由人事处负责直接与人才沟通商定。
六、学校审定
1、办公室主任按学校要求将审核好的人才材料提交给学校人事处高层办。
2、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引进决定,确定聘用方式和引进待遇。人事处高层办将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反馈到学院,学院应及时向高层次人才反馈。
七、体检
学院派人陪同高层次人才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到人事处领取),保证体检结果真实可靠。体检结果出现异常的,应咨询体检医院或校医院的意见。需要复查的,应按要求对结果异常的项目进行复查。学院根据体检结果及岗位要求确定人才是否符合聘用要求,学院负责人在体检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体检表提交人事处高层办。
八、签署协议
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人事处商议并签署协议书。若高层次人才在外地,高层次人才可将协议书双面打印并亲笔签署,然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协议书寄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签署后提交人事处签署。高层次人才报到后,协议书正式生效,人事处将协议书交还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
九、商调
高层次人才应向人事处高层办提供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信息,人事处根据以上信息发送商调函。 高层次人才应提醒档案托管单位备齐所有档案材料,档案须包括转正定级材料、工资审批材料、历年年度考核材料和职称评审材料等。人事档案原则上通过机要渠道寄送。
十、提交入职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按《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录用手续所需材料清单》要求提供入职材料;调动人员按《办理调动手续所需材料清单》提供入职材料。
高层次人才提交入职材料时,须将材料清单中列举的各类证件证书原件提交人事处高层办审核,当面审核后立即归还。
十一、审查档案、报批(报备)
人事处审查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若档案材料缺漏,高层次人才需补齐相关材料。入职材料齐全、档案审查通过后,人事处按有关要求向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报批报备。
十二、报到
完成报批报备手续后,人事处通知高层次人才来校办理报到手续。学院办公室主任要指导帮助应聘者填写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申请表,及时申请周转房。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201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