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精神,参照《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9年我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情况说明

 

专业代码及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招收推免生的说明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12

拟接收推免生11

(只接收本校4+2推免生)

070201

理论物理

7

拟接收推免生3

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4

拟接收推免生2

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7

拟接收推免生3

070205

凝聚态物理

8

拟接收推免生4

070207

光学

18

拟接收推免生4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14

拟接收推免生6

080902

电路与系统

13

拟接收推免生3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

电子学

8

拟接收推免生2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5

拟接收推免生1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25

(全日制)

 

拟接收推免生12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10

(非全日制)

不接收推免生

085202

光学工程

4

拟接收推免生2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21

拟接收推免生10

注:以上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公布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我院接收推免生人数上限,实际接收推免人数以最终确认及学校公示为准。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和考核选拔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9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928之前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 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28日开通)进行填报专业志愿。

   3.我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前确认是否同 

     意参加复试。

   5.复试。我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    

   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复

   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拟定。复试不合格(低于60 分)不予 

   录取。

 

 申请学生需向各二级招生单位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石牌校区内)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各二级招生单位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各二级招生单位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二级招生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6.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在1020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7.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推免生可获得一等奖);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按二、三学年学业成绩评比)

一等 10000元,获奖比例20%

二等 8000元,获奖比例30%

三等 6000元,获奖比例5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院、所)网站查阅。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99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02085213863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2085211016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378号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理6402室)研究生办公室(510006

学院网址:http://physics.scnu.edu.cn

联系电话:0203931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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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