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工新闻 2019-03-22 00:00:00 来源:杨淼 点击: 收藏本文
2019年我院新增公费定向培养项目招生指标20名,为高效顺利完成复试录取工作,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事项及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 公费定向培养项目简介
该项目的相关政策介绍请查阅《关于开展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7号文)(附件1)。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项目的学生,在读期间的课程、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完全一致。
2019年我院公费定向生的定向区域及名额分布如下:
地级市 |
县(市区) |
名额 |
汕头市 |
澄海区 |
1 |
梅州市 |
兴宁市 |
1 |
大埔县 |
1 |
|
五华县 |
1 |
|
丰顺县 |
1 |
|
汕尾市 |
海丰县 |
1 |
陆丰市 |
2 |
|
陆河县 |
1 |
|
潮州市 |
潮安区 |
1 |
揭阳市 |
揭西县 |
1 |
江门市 |
恩平市 |
1 |
惠州市 |
博罗县 |
1 |
河源市 |
东源县 |
1 |
龙川县 |
1 |
|
清远市 |
英德市 |
1 |
佛冈县 |
1 |
|
阳山县 |
1 |
|
云浮市 |
罗定市 |
1 |
新兴县 |
1 |
二、 公费定向培养项目招生工作安排
1. 报名资格
考生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科教学(物理)(全日制),且初试成绩未入围我院非定向复试分数线(分数线将在发布研究生复试通知时公布),按照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入围定向复试资格,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报名该项目,如不报名则视为放弃复试,复试资格自动转给下一位考生,直至报名定向复试考生人数达到复试比例要求(复试比例将在我院复试方案中公布)。如第一轮复试未招满,我院将安排补录,请考生参照 “5.补录”报名。
2. 报名流程
我院将在复试报到现场发放报名意向书(考生可提前下载附件2\3参考),考生需现场签署意向书,并确认是否在区域分配中服从调剂,不签署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
3. 录取流程
考生需复试合格,方可进入拟录取流程。根据考生填报的《报名意向书》的志愿,按如下规则录取:
(1)入围非定向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如果希望参加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则优先录为公费定向学生;
(2)入围非定向复试名单的考生如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未能拟录取为非定向,如考生同意参加公费定向培养项目,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优先录为公费定向学生;
(3)录取为公费定向项目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定向就业地区。
4. 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公费定向的考生需在拟录取结束后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样本请查阅《关于开展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7号文)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发放录取通知。 (该通知可在我校招生考试处公告中下载)
5. 补录
第一轮复试后,如该项目名额未招满,我院将进行补录工作。补录报名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科教学(物理)(全日制)专业,且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 未入围第一轮复试(已经参加过第一轮复试的考生,第二轮复试不再接受报名);
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入围补录资格,如果项目名额仍未能招满,则从其它单位相近专业调剂(报考我院一志愿相近专业考生优先),再进行补录,直到录满为止。
如需补录,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发布缺额信息及复试通知,请广大考生留意。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