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返校教职员工健康管理的通知(43号)

各位老师: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1〕3号)要求,依法科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春季学期全面、正常、安全开学,现将教职工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覆盖、无遗漏做好教职员工健康监测工作

1.2月26日前,各单位健康打卡系统管理员通过收集、比对健康打卡系统数据、粤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等,精准掌握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近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

2.各单位应继续坚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备制度和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建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处于传染病急性期教职员工的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各单位应实时掌握身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和位置信息。如有教职工入境或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粤的,应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学校防控办。

4.对健康申报发现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如流感、肺结核病急性期等)的教职工,未返校的应暂缓返校,已返校的应请假隔离治疗。经系统治疗无传染性,凭复课证明返校。

5.新入职的教职工,由入职单位根据新入职教职工具体情况,按学校防控要求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及时跟进健康监测和管理服务。

二、分类做好教职员工返校前健康管理服务

各单位应密切关注国(境)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返校教职工分类健康管理,绝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岗。

1.身处疫情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建议适当提前返回校区所在城市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并及时在健康打卡系统上更新个人健康和位置变动信息。

2.14天内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返粤后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如无居家条件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人员居家不外出,第1和14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返校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3.14天内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返粤后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校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4.14天内有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的教职工,入境后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即入境后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管理,并在入境时、第7天、第14天和第21天进行4次核酸检测,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和健康管理安全后方可返校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如发现教职工健康状况异常,应立即上报学校防控办,并按照相关指引科学妥善处置,避免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2.各单位应组织对教职工开展传染病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教职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全体教职员工应服从当地政府防控政策,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如发生异常突发情况,请联系以下电话:校医院,85211120;保卫处,85211100。



 华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